因應武漢肺炎衝擊紓困措施

2020/03/31

一、 前言
2019 年 12 月以來,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發現多起病毒性肺炎病例,經相關病毒分型檢測,於2020年1月12日,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正式將造成武漢肺炎疫情的冠狀病毒命名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並於2月11日將2019因此引起的疾病命名為「COVID-19(武漢肺炎)」 。隨後疫情快速在中國其他省市擴散,先後造成泰國、日本、韓國、南韓、新加坡,以及美國、歐洲等國際境外移入疫情,台灣亦於2020年1月21日出現第一起境外移入確診個案。隨著疫情在世界各地快速蔓延,我國在1月20日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快速整備各項防疫應變措施,防止疫情擴散。

隨著防疫情勢的嚴峻,也衝擊到許多產業、事業,政府即以「防疫、紓困、振興」三大步驟因應,於防疫上從境外防疫,延伸至社區防堵及減災,另針對受疫情衝擊的產業與事業亦以不分產業,秉持「雨露均霑、立竿見影、固本強身、加速公建」四大原則提出紓困方案,並於今(109)年2月25日公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下簡稱特別條例),作為進行防疫作為及籌措資金的法源基礎。行政院依特別條例編列預算首波600億,另政府各部門彙整既有預算及基金近400億元,總計千億元投入紓困振興,從顧家庭、護弱勢到挺企業和顧產業,涵蓋個人稅務、家庭支出到產業紓困、減稅等。其後隨著全球疫情的日益加劇,再修正特別條例,將特別預算再擴充1,500億,加上移緩濟急及基金加碼1,400億,以及7,000億貸款額度,總計達1兆500億元。

二、 「融資」、「就業」、「稅務」,共通性三大面向協助紓困
(一) 融資協助
■7,000億貸款額度,全面協助企業及勞工:除協助大型、中型企業及勞工低率貸款外,針對中小型企業,經濟部編列100億,十倍保證,信保基金辦理防疫千億融資保證(可保證的企業貸款總金額達1000億),提供優惠保證方案,協助企業取得融資外,另中央銀行再提供2,000億元供銀行辦理中小企業優利專案貸款。貸款額度200萬元以下,貸款利率按中央銀行之專案融通利率加0.75個百分點(目前為1%)。
■中小企業營運資金貸款利息補貼(無減薪及裁員公司可使用):因營收減少導致租金及員工薪資融資需求,提供十成信用保證及補貼全額貸款利息。廠商可有500萬元的貸款額度以享有利息補貼6個月,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
■配合企業振興貸款利息補貼:若疫情到穩定階段,對中小企業因振興轉型需求之融資,提供 8至9成信用保證1年,期間免收保證手續費。
■寬延退票處理:紓困業者6個月內跳票,銀行從寬處理,不列為拒絕往來戶。
■補貼銀行減免中小企業舊貸利息:銀行同意展延貸款且減免利息者,補貼銀行利息,期間為 1 年。
(二) 就業協助
■協助減班休息勞工:企業因武漢肺炎影響而減少工時,對於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仍須發給基本工資;同時,勞動部於109年2月21日修正公告「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對於勞雇協商減少工時參加訓練課程的勞工,補助訓練津貼時數提高為每月120小時,每小時補助158元,最高可以領到1萬8,960元的訓練津貼;事業單位辦理訓練課程,補助訓練費用上限也提高到350萬元。另為因應武漢肺炎對國內就業市場之衝擊,勞動部已於109年3月27日辦理「安心就業計畫」(實施期間為109年1月15日至109年12月31日),補貼勞工減班休息前後每月薪資差額50%,按月發給,每月最高發給1萬1,000元,最長6個月。若未來疫情嚴峻,就業保險失業率連續3個月達1%以上,將啟動「僱用安定措施」,對減班休息勞工補貼投保薪資差額50%,如有參加訓練課程之減班休息勞工,則補貼投保薪資差額70%。另針對受疫情影響縮短工時之勞工(求職登記前6個月內有2個月以上投保,最近一次投保薪資23,800元以下),推出「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協助勞工參與由政府提供之計時工作機會,每小時158元,每月最高核給80小時、最長以6個月為限。
■協助失業勞工:除了現有失業給付機制外,也增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協助受疫情影響而失業的勞工;另外,視疫情對就業之影響,再研議規劃「安穩僱用計畫」,獎勵雇主僱用失業達30日以上之非自願性離職者或加保職業工會之勞工。若未來疫情嚴峻,也將配合啟動「公共服務短期上工計畫」,提供公部門短期工作機會,協助勞工維持失業期間之基本生活。
■協助企業部分:以穩住勞雇關係為主,擴大補助改善安全衛生設備的事業單位業別,讓減班休息的企業可以藉此時間改善設備;此外,若企業有員工因應疫情而停課,將補助鼓勵企業設置臨時照顧人力鐘點費,以及員工關懷等計畫補助。另外,企業主如為勞動部創業貸款計畫之獲貸者,也已規劃可暫緩繳付貸款本息及展延還款期限。另對業績衰退達五成以上,針對其不採勞動部減班休息補助方案,且減薪未達兩成之員工,政府補助其每月原薪資四成,上限2萬元,共3個月。

(三) 稅務協助
■主動調降營業額查定稅額:營業稅方面,營業人受疫情影響造成營業收入減少或無法營業,屬查定課徵營業稅者,稽徵機關主動依規定,視其實際營業情形覈實調減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最低可免繳稅;倘屬使用統一發票營業人,其應納營業稅額亦會降低。
■虧損可扣除所得額: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方面,若因疫情減少營業收入,致所得額減少,營所稅應納稅額亦將減少;虧損者當年度不用課營所稅,該虧損如符合相關規定,可在未來10年內所得額扣除,減少相關年度應納稅額。
■營利事業停業或營業面積減少,降低房屋稅:受疫情影響,飯店未使用樓層、營利事業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可依據屋主申請,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課稅,降低房屋稅負擔。
■車輛停止使用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對已領使用牌照之交通工具,不擬使用者,可向交通管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其已使用期間應納稅額,按其實際使用期間之日數計算,交通工具已申報停止使用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
■娛樂業者可按比例核減查定稅額: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受疫情影響無營業或營業收入降低,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或未使用之娛樂設施按比例核減查定稅額。
■防疫隔離假等假別薪資加倍減除之租稅措施: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對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請假之員工,於請假期間仍給付薪資,得就給付薪資金額(無論半薪或全薪)之20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
■主動公告展延申報繳納期限,並從寬受理納稅義務人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因接受隔離治療、隔離或檢疫等事由影響,不能於法定期間內完成申報繳納稅捐者,主動公告展延今年3月至5月各類稅目申報繳納期限。於特別條例施行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納稅義務人因受疫情影響且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一次繳清稅捐者,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不受應納稅額金額多寡限制,最長可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
■納稅義務人自政府領取相關補貼、補助等款項,免納所得稅:機關(構)、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受武漢肺炎影響,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及補償,得免納所得稅。
(四) 水電費折扣
對連續兩個月營收較去年減少15%的企業,水費折扣5%,每月上限減5千;電費方面,低壓用戶(服務業及中小企業)折扣10%,每月上限減10萬,高壓用戶(中大型用戶)降低契約容量減收基本電費,兩年內恢復免收手續費。

三、 重點產業紓困及振興方案
(一) 內需型產業(包含藝文活動):待疫情穩定後,推動如抵用券等各項振興輔導措施,以復甦內需型產業買氣,尤其針對百貨賣場、零售、餐飲、商圈、夜市、傳統市場、會展等產業,透過政府提供優惠措施,鼓勵民眾消費;另外以舉辦大型展銷活動等作法,並加碼洽邀國際買主來台灣觀展採購,刺激買氣增進消費,協助復甦轉型升級。
(二) 製造業
■調機制:由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連結產業公協會、縣市政府,整合政府相關協助資源,擔任單一窗口服務平台,主動關懷產業需求,並簡化急切原物料進口之文書作業程序,提升通關效率;另將受武漢肺炎影響企業,納入擴大台商回台投資之對象,同時因應回台投資及新南向產業布局需求增加,強化與新南向國家合作媒合,加速產業移轉布局。
■再加碼:除提供利息補貼,協助業者渡過資金難關,並提供企業即時性技術輔導,協助業者解決迫切技術瓶頸,同時補助傳統產業、中堅企業及中小企業創新研發,引導留用研發人員,以強化研發固本、深化研發能量;另針對受影響之員工,開設升級轉型專班,提升職能、穩定就業,並強化市場拓銷,加深我國產業國際能見度。
(三) 農業:包括:提供優惠利率貸款,以及針對農糧業貸款、漁業貸款、畜牧業貸款、休閒農業貸款、青年從農創業貸款等貸款戶,提供一年利息補貼;對外銷受阻農產品,加碼海外行銷獎勵,加強海外通路拓銷;協調勞動部縮短僱用他國外籍船員時程,並媒合轉僱;與電商合作拉動農產品網購銷售,加強國內多元行銷;輔導生產結構調整,滾動維持產銷秩序;提升休閒農業場域品質、強化休閒農業多元行銷及獎勵農業旅遊。協助農漁民及農漁業者渡過難關,將產業衝擊降至最低,並持續掌握市場行情變動、落實調配供應,確保農漁畜產品與重要資材供應無虞,讓國人能購買到充足且優質安全的農產品。
(四) 交通運輸及觀光業
■交通運輸業:紓困對象包括陸運、海運及空運之相關行業,紓困措施包括「協助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客運業融資貸款及利息補貼」、「促進公路運輸業從業人員發展,運用減班休息時段進行專業職能訓練課程」、「補貼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之營業車輛109年應納汽車燃料使用費50%」、「補貼遊覽車客運業、小客車租賃業109年牌照稅之50%」、「計程車客運業營業車輛油料補貼」、「補貼航空業(民用航空運輸業及普通航空業)及機場業者(機場內之商業服務設施業者、地勤業、空廚業)之降落費、土地使用費、房屋使用費、飛機修護棚廠使用費、維護機庫使用費、權利金」、「小三通及兩岸客運航線停航期間維持基本費用及國際郵輪在台代理、票務場站租金」及「補貼陸路運輸業、海運業及航空業者購置防疫用品所需經費」等8項。
■觀光產業:
 > 紓困方案包括:「旅行業接待大陸旅行團提前離境等補助」、「旅行業停止出入團之補助」、「入境旅行社紓困」、「促進旅行業(含導遊領隊)、旅宿業、觀光遊樂業發展-人才培訓」、「協助旅行業、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融資周轉貸款協助及利息補貼」及「補貼觀光旅館及旅館必要營運負擔」等6項。並將於疫情穩定後辦理「國內旅遊復甦計畫」、「促進旅行業發展方案及跨縣市區域合作結合觀光產業公協會並鼓勵新創」、「補助地方政府提案觀光亮點活動」、「提升旅宿溫泉品牌與行銷」、「國際旅遊及振興」、「因應疫情過後-擴大國際行銷(五大市場)」、「鼓勵DMO區域結盟」、「國際旅客入境旅遊市場獎勵措施」、「旅宿業品質提升」、「觀光遊樂業優質化計畫」、「觀光數位轉型計畫」等11項國內、外旅遊復甦及旅遊景點優化等活動。
 > 補助業者部分:針對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每家補助20萬元、民宿業每家5-10萬元、旅行業每家10萬元、觀光遊樂業每家20萬元。

四、 結語
對抗疫病,政府除超前部署,緊盯每個發展階段嚴加因應,確保國人健康,對於受到衝擊的產業,也已開始就今年度既有預算中採「移緩濟急」方式辦理紓困,並會帶頭加速、加大公共建設,擴大內需,協助產業度過短期經營所遇到的困境,以及疫情告一段落後的中、長期振興與轉型,並藉此改善台灣的體質,讓人民、國家與產業都更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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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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