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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本局具著作財產權之圖像價值及效益,授權圖像開發衍生性產品,特訂定本要點。 二、授權方式: (一)本局以非專屬授權方式,授權使用者依約定方式使用圖像。 (二)非經本局同意,使用者不得將圖像使用權自行轉讓或再授權他人。 三、授權期間: (一)新申請:授權期間以二年為限,屆滿後授權關係即行終止,惟於期限內提出展延申請並經核准者不在此限。 (二)展延:於授權期間屆滿前三個月,至遲不得逾屆滿前一個月,對於已授權而尚未完成產品之生產,使...
本作業指引各章訂定內容,摘述如下: 第一章【總則】:含訂定依據、適用範圍、契約義務之 明定,相關例外情形及建議建立景觀樹木修剪專業技術 人員培訓認證制度與各管理單位得因地制宜,訂定細部 規定。(第一點至第八點) 第二章【專有名詞定義】:含基本名詞、木本植物、樹木構造、修剪及其他類等名詞定義,以為明確。(第九點) 第三章【景觀樹木修剪目的】:於確認修剪目的後,再行啟動景觀樹木修剪之程序。(第十點至第十二點) 第四章【常見修剪類型及其步驟】:臚列樹木清理等5種常見修剪類型之作業原則與修剪步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10年4月20日林企字第1101710154號函發布 為利系統性蒐集及管理生物多樣性資訊,以供生態長期監測與整合應用所需,爰訂定旨揭原則。 本作業原則實行係透過「生態調查資料庫系統」之系統化機制,提供本局資料整合蒐集及流通應用。 110年6月1日起依本原則最新規定配合系統上傳事宜。
最新版中華民國109年12月7日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第43次會議核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091720682號 訂定「國有林地濫墾地續辦清理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四月一日生效。 附「國有林地濫墾地續辦清理作業要點」
具生產性私有林限制採伐補償要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09年10月20日林造字第1091740507號令發布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強化公私有林經營輔導政策,振興國產材,鼓勵林農申請林木收穫時,避免擾動經營範圍內溪流兩岸等敏感區位或受保全之對象等公益目的,依法所為限制採伐行為,造成人民使用之權利受限,核發限制採伐補償(以下簡稱本補償),以期維護生態環境,特訂定本要點。 二、具生產性私有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得依本要點規定申...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21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091750602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 主旨:訂定「森林遊樂區與自然保護區及平地森林園區禁止輸送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一零九年八月一日生效。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 發文字號:108年9月20日農授林務字第1081740446號 訂定「臺灣林產品生產追溯管理作業規範」,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