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13-09-23編修日期:113-09-23
分類法規森林管理類
農業部支援地方政府因應森林火災處理協助項目及程序規定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30237592號
一、依據:
本作業規定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二、支援時機:
(一)於森林火災發生時,直轄市、縣(市)政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經主動向農業部(以下簡稱本部)提出支援請求,或由本部主動派員協助者。
(二)其他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協調本部支援者。
三、災害處理支援項目:
(一)森林火災防救技術之協助。
(二)緊急動員救火人員支援救火。
(三)緊急支援森林火災防救機具。
(四)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四、支援程序:
(一)森林火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