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093-12-15編修日期:093-12-15
分類法規森林管理類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受理依森林法第八條租用國有林地審核注意事項
發文字號:林政字第0931720850號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林政字第 0931720850 號函訂定全文 4 點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為依森林法第八條規定受理申請租用國有林地,特訂定本審核注意事項。
二、申請租用林地,位於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或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者,應分別邀請環保、水利、水土保持、林業、觀光及國家公園等有關機關及縣(市)政府實地會勘,彙整各相關機關意見後,再據以辦理;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予以審核。
三、申租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租用:
(一)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