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1-08-07編修日期:101-08-07
分類法規森林產業類
採穗園設置管理要點
發文字號:林造字第1011742211號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林務局)為規範所屬林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林管處)保存優良的種原基因,並生產大量且品質優良之無性繁殖所需枝穗、莖、根等,供林業經營需求,特訂定本要點。
二、採穗園、採穗木之定義:
(一)採穗園:係以天然林或人工林之優勢木枝穗所育成之苗木為材料,擇地建造之林分。其目的是生產無性繁殖所需的材料如枝穗、莖、根等。
(二)採穗木:具有優良外形林木所分生之營養系,呈現活力狀態以供生產枝穗、莖、根為目的者。
三、採穗園須考量生育地環境因子,選擇交通便利、排水良好之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