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影音資料提供要點

發佈日期:098-12-07編修日期:108-09-20發文字號:林政字第1081720829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98年12月7日林政字第0981722426號函訂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08年1月22日林政字第1081720038號函修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108年9月20日林政字第1081720829號函修正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強化並推廣林業自然教育,提供國人接觸林業及自然保育資訊管道,特訂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影音資料提供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 本要點所稱影音資料,係指以數位方式建置於「林務局影音資訊平台」網站(網址:http:// media.forest.gov.tw)及本局合法取得之影片及照片,原始資料型態包括數位式、類比式、幻燈片、照片等。


(一)影片:以記錄動態影像及聲音為主之影帶、碟片等。

(二)照片:以記錄靜態影像為主之圖片、幻燈片、海報等。

  • 本要點提供之影音資料,著作財產權為本局所有,使用時並應尊重著作人格權,不得私自有償或無償轉賣、借予、複製、出租、網路傳輸予第三者;另如非完整使用該影音資料,應先知會並取得本局同意後方得使用,如有違著作權相關法規,刑責自負。

  • 使用本局影音資料,應註明著作人姓名及本局提供之字樣,不論公益或商業用途,均不得損及本局形象。經查使用方式或刊登事實與原申請用途不符或不當使用時,本局有權隨時終止使用,並追究相關責任,且於二年內不得再申請。

  • 本局出借之影音資料,以具有教育性、推廣性、研究性及報導性用途優先,商業性用途或廣告次之,每次授權以使用一次為原則;本局提供之影音資料,不得作其他使用,且使用完畢後須將檔案自行刪除。

  • 申請本局影音資料時,請先至「林務局影音資訊平台」或本局查詢瀏覽,填列『林務局影音資訊平台資料授權申請書』後,以公文、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請。

  • 申請之照片資料係供編印出版品者,申請時須檢附相關出版計畫(含出版品發行量)供本局審核,發行後並提供本局二份備查。

  • 本局影音資料對外提供收費標準及申請數量如下:




  1. 影片:

    1. 政府機關(構)、公私立學術單位、圖書館、合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如欲典藏、學術研究教育、生態教育推廣或公益用途之公開上映;以及電視台、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或多媒體網路平台業者等申請單位之公開播送,經本局審核通過者,得授權無償提供。欲作為商業性用途或非屬前述使用目的者,每分鐘新臺幣肆仟捌佰元整,不足一分鐘者,以一分鐘計算。

    2. 一般團體、營利事業或個人,如欲典藏或其他用途之公開上映,請至政府出版品展售處購買。

    3. 每次申請數量以五支為原則。



  2. 照片:

    1. 為學術研究教學、生態保育教育推廣、或與本局業務相關之宣傳報導等非營利之使用,經本局審核通過者,得授權無償提供。

    2. 非屬前款使用目的及一般團體、營利事業或個人,如欲使用,每張新台幣捌佰元整。

    3. 每次申請數量以十張為原則。



  3. 依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為編製教科用書,欲使用本局影音資料者,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訂頒之「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第四項之使用報酬率」標準收費。


瀏覽人次:996 最後更新日期:202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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