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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林業保育署所屬單位出借場地拍攝影片申請</title> 
        <link>afrch.forest.gov.tw</link>  
        <language >zh-TW</language>  
        <copyright>Copyright 2016 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copyright> 
           
        
        
                   <item> 
                    <title><![CDATA[ 林業保育署所屬單位出借場地拍攝影片申請  ]]></title> 
                    <link>http://afrch.forest.gov.tw/3000023</link> 
                    <author>  <![CDATA[
                        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Alishan Forest Railway and Cultural Heritage Office
                    ]]>
                    </author>
                    <description> 
                    <![CDATA[
                       <h3>申請說明&nbsp;</h3>

<ol>
	<li>本署受理申請借用場地拍攝影片，以具有教育性、推廣性及研究性之影片優先，商業性之影片或廣告次之，並在不影響業務情形下出借場地。</li>
	<li>本申請拍攝事項已授權由所轄各分署依「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所屬單位出借場地拍攝影片注意事項」秉權責辦理；爰如申請拍攝地點屬某分署轄管者，請逕向該林管處提出申請；如拍攝地點涉兩個或以上分署轄管者，則由本署統一受理申請。&nbsp;</li>
	<li>相關規定請依據本署90年1月17日林政字第901720019號函訂頒「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所屬單位出借場地拍攝影片注意事項」辦理。</li>
</ol>

<h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所屬單位出借場地拍攝影片注意事項</h3>

<ol>
	<li>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暨所屬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受理電影、電視或傳播公司等（以下簡稱乙方）申請借用場地拍攝影片，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甲方受理申請借用場地拍攝影片案件，以具有教育性、推廣性及研究性之影片優先，商業性之影片或廣告次之，並在不影響業務情形下出借場地。&nbsp;</li>
	<li>乙方應於借用場地三天前檢附影片腳本（劇本）及切結書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始能借用，如播出內容與原腳本（劇本）內容不符者，其一切責任應由乙方負責，若損及甲方信譽，甲方有權追究相關責任，乙方不得異議。&nbsp;</li>
	<li>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燃放煙火、鞭炮、製造噪音，使用之道具、車輛、人員不得影響甲方公務之進行。&nbsp;</li>
	<li>乙方拍攝影片時，如需警察機關協助派員維持秩序，應事先自行聯繫妥當並知會甲方，拍攝期間之安全措施，概由乙方負責。&nbsp;</li>
	<li>乙方使用場地時，應遵守甲方之管理規定，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之指導，若有違反者，甲方得立即收回所借場地，乙方不得異議。&nbsp;</li>
	<li>乙方如因拍攝需要搭建臨時性設施或場景，應於申請借用場地時敘明，並於拍攝完畢後回復場地原貌。&nbsp;</li>
	<li>乙方之員工、臨時人員或圍觀群眾如有損壞（傷）甲方之設施或動、植物時，應由乙方負賠償責任。&nbsp;</li>
	<li>乙方在拍攝影片期間，如有影響甲方業務、妨礙觀瞻、有礙風化、擾亂公共秩序或其它足以發生危險之虞時，甲方得立即制止繼續拍攝，若因而致甲方遭受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且不得異議。&nbsp;</li>
</ol>

<h3>作業流程</h3>

<ul>
	<li>申請單位：填具切結書及影片腳本（劇本）向相關林管處申請。</li>
	<li>林管處：審核相關文件，出借與否均以公文答覆，如出借場地則另派員陪同拍攝並給予必要之協助。</li>
</ul>
                  
                        
                        <p>附件：<br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出借場地拍攝影片注意事項(http://afrch.forest.gov.tw/file.aspx?fno=83469)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出借場地拍攝影片注意事項(http://afrch.forest.gov.tw/file.aspx?fno=83470)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出借場地拍攝影片注意事項(http://afrch.forest.gov.tw/file.aspx?fno=83471)</ｐ>
                    ]]>
                    </description> 
                    <pubDate>Wed, 19 Jun 2024 16:00:00 GMT</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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